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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环境管理

  温家宝总理在2012年3月19日召开的全国民政会议上讲话时指出,政府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通过市场和社会提供的公共服务,可以适当的方式交给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社区等基层组织承担,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在现代社会治理中,政府增加公共服务产品、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就是“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实质是以市场的手段“放权”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这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管理活力的重要途径。在现代社会中,政府、社会、公众多元主体对社会的共同治理通过这种模式可以得到较好体现。
同时,政府购买服务有着明显的社会引导和资源整合效应。在某种程度上,这就如同一个杠杆,能以较微小的力量撬动更大、更广阔的市场,带来效率和投入问题的双重改善。

在传统社会治理模式下,公共服务通常是由政府“大包大揽”、直接 “操刀”,其弊端显而易见。尤其在社会需求日益多元、利益诉求日趋复杂的今天,单靠政府直接提供所有公共服务,已越来越难以适应发展。

具体到中小城市环境领域,在一些环保工程建设上,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设施等,有时候尽管政府花了不少钱,但因为后续管理和服务没跟上,到头来还是没有收到应有的效果,群众不满意、上级部门也不满意。

充分发挥服务采购的杠杆作用,是解决中小城市环境问题的一把钥匙。

政府购买服务是财政性资金的一种转移支付方式。对于环保工程建设,政府可以直接投资,但其后续管理和服务,政府就不必要亲力亲为。

那么为什么说,中小城市创新社会管理,更能够通过环境服务采购解决自身难题呢?

发达国家的研究表明,中小城市的环境管理可以打破社会地位分离现象。与那些城市规模在100万~1000万人的大城市相比,在中小城市更容易实现一体化发展,即同时处理经济发展和城市环境问题。对于大城市,需要通过将其分成不同的部门来进行城市规划,而中小城市则可以直接被看成一个整体来进行考虑。

按照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赵英民的话来说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讲求“小政府、大社会”,政府只在市场行为失效的领域发挥作用。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的水平、提高环保投资效益和取得更大的环境效益,必须要解决“政府如何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政府能不能‘小’、市场能不能‘大’”的问题。

目前,市场机制在环保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得还远远不够,还有很大的能力没有释放,更多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还是通过行政的手段来完成。

因此,说到底,社会管理创新,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政府大胆地购买专业服务,从而创造新的价值和亮点。

与大都市相比,以保护城市环境为目的的发展控制政策的执行在中小城市中更可能看到。中小城市政府购买服务本身就是加强公共服务的一种积极信号,这将有可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进来,形成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的新格局,从而让环境的保护与发展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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