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政府通报表彰全省61家2009年度污染减排工作先进单位,常山县人民政府榜上有名。其管辖的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在节能减排中的突出贡献,使该县成为衢州市唯一受表彰的县人民政府。
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是浙江省“811”环境污染整治工程之一。自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成为该县化学需氧量(COD)削减的主阵地。为了提高运营的可靠性和达标率,进一步巩固污染减排工作成果,常山县人民政府采用特许经营的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把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委托给常山中持环保设施运营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作为专业的环保设施运营团队,常山中持本着“平稳过渡、逐步改善、持续发展”的工作原则,把总部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模式、管理方法和企业文化带到了常山天马污水处理厂。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加大对各岗位的考核力度,增加技术资金投入,引入污水处理自动化控制系统,规范完善各工艺操作规程,使出水水质达标合格率平均达到98%以上。
经省环保部门检测,目前常山江出境水质已由原来的“良好”转化为“优秀”,企业的面貌有了很大的改观,专业化运营的效果也得到了省环保部门及县政府的充分肯定。